3月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助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举措,解读《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28条政策。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省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年销售额约1600亿元,全省有11家企业跻身全国药品批发百强,10家企业跻身全国药品零售百强;全省共有药品现代物流企业57家,仓储总面积71万多平方米,第三方储存配送能力折合药品货值约852亿元;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约28万人,对就业、GDP、税收均有较大贡献。
“目前,我省区域龙头企业销售额为200亿元左右,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涛介绍,为破解药品流通产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省药监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内容主要包括持续优化药品流通行业结构,支持产业发展,打造立足山东、辐射全国的冷链(药品)配送网络等;鼓励创新药品流通模式,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推行简政利企便民新举措,推进网上购药医保结算,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处方流转等便民新举措落地;简化审批服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简化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审批程序等。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孙亚平表示,将围绕落实《若干措施》,大力发展医药物流产业。实施一批医药物流领域重点项目,支持一批重大应急保供项目落地实施,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网上药店等新零售模式。同时,推进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加快组织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重点项目。加快药品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省卫生健康委中西医结合指导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贾青顺表示,将持续推进电子处方标准化,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强化电子处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在全省遴选23个县域医共体围绕“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品储备”等内容开展试点。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鼓励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
《若干措施》鼓励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施“批零一体”经营模式,受到企业关注。“这有利于促进整体效率提升,使药品采购渠道更广、议价能力更强,更好地实现药品全过程信息共享和追溯。”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药品市场处处长王新建表示,实施“批零一体”经营,企业以一个市场主体身份同时获得批发零售经营资格,不必重复投资仓储运输设施设备,不必重复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同程度避免了资源重复建设;在药品购销过程中,由于减少了流转环节,相应地可以减少有关票据、手续,降低了运营和管理成本及税负。
在探索药品流通新模式方面,《若干措施》有多项内容是在全国先行先试。省药监局前期在省内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先期开展了集团内药品直调试点和多仓协同试点,显著减少了企业运输成本和药品挤压破损率。在先行先试的同时,省药监部门还将构建完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风险管理。(记者 刘英 唐晓宁)
转自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