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审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将发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向院领导汇报。
2、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医院财务收支和有关的经济活动及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主要任务是:
2.1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2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及使用效益。
2.3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
2.4基本建设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2.5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2.6医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审计任务。
3、凡需审计项目,被审科室须向审计人员及时、完整地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积极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