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院长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日常保卫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4、加强对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剧麻等物品的管理,严密制定各类防范措施,保障重要部门和要害部门的安全。
5、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6、夜间安全巡逻,保障急诊医疗秩序及重点科室的安全。
7、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调查重大事故。
8、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内部治安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治安保卫职能作用。
9、做好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备、管理和维护。
10、加强对保安队、门卫等安全防范组织的管理和教育,把一切隐患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