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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
邹城市人民医院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志愿者考核制度
作者:邹城人民医院    来源:    浏览:0

    我院2017年度、2018年度及以后新入职工作人员均应成为注册志愿者,每月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可选择4小时服务时间段或8小时服务时间段,每周五前向门诊部提出申请,由门诊部统一安排服务时间及岗位。如第一年度服务时长低于96小时,医院将考虑延迟定级或延迟职称晋升。

 鼓励老员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

   一、 扣分项

(一)第一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之内的本次义工考核记“良”,扣1分,并备注“迟到1”。第二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之内的本次义工考核记“良”,扣5分,并备注“迟到2”。第三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之内的本次志愿服务考核记“良”,扣10分,并备注“迟到3”,以此类推。

(二)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爽约处理。

(三)如果本院职工志愿者因科室临时有会议且会议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核签字时上交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签字的情况说明,不予处理;会议时间超过60分钟,除上交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签字的情况说明外,本次志愿服务考核记“科室会议+时间”,不扣分。

(四)系统内记录的预约人如果爽约,第一次爽约扣5分,第二次爽约扣10分,第三次爽约扣15分,以此类推。

(五)如因科室临时安排工作而不能参加志愿服务,事后上交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签字的情况说明,本次志愿服务取消,不予扣分。

(六)离岗或在岗位上接打电话、聊天

1、擅自离岗时间小于30分钟,本次志愿考核记“良”,扣1分;大于30分钟,本次志愿考核记“良”,扣5分,并备注。

2、在岗位上接打电话或聊天时间过久、不理睬就诊患者及家属、谈笑风生有损医务人员形象者,本次志愿考核记“良”,扣5分,并备注。

3、全程协助患者就诊时,要有详细协助记录并相关科室签字,否则以擅自离岗处理。

(七)态度差及工作状态

1、服务过程中态度较差,与服务对象产生冲突一次或受到有效投诉一次扣10分。

2、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服从门诊部、团委的管理、不接受门诊部安排工作的一次扣5分。

(八)志愿者诚信度考核

1、发现伪造签字,一次扣50分。

2、发现有找他人替做“义工服务”的,一次扣50分。

 二、加分项

(一)在没有记录“良”的情况下,“志愿服务”做满96小时后,仍继续做志愿服务每4小时,加10分;有记录“良”的情况下,“志愿服务”做满96小时后,仍继续做志愿服务每4小时,加5分。

(二)接到服务对象口头表扬每次加2分,书面表扬每次加5分。

三、激励评价 

   根据志愿者培训情况、服务时间、服务评价等指标,通过有效的激励评价机制,形成人人争当志愿者、竞相参加志愿服务的氛围。

合理的外部激励与安全的工作环境(院感防护)能维持志愿者队伍稳定,满足志愿者的外在需要,提高志愿者工作积极性,为志愿者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一)提供统一的服饰,增强归属感;

(二)提供口罩、速干手消毒液等院感防护物资;

(三)年终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个人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