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本着对患者病情负责、保障用药安全的原则,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报邹城市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对我院门诊慢性病工作进行如下调整:
1、自2021年1月1日起,持有门诊慢性病医保证的患者来院开药,均先到专业科室就诊;合并多种疾病的,分别到各专业科室就诊,医师接诊后,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制定诊疗方案并开具处方。需开具检查、检验等诊疗项目的,也到相关专业科室就诊开具。
2、患有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疾病的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请到千泉院区门诊楼5楼就诊(原体检中心)。患有肿瘤科、肾内科、血液内科、感染科疾病的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请到孟子湖院区专业科室就诊。患有其他慢性病的患者请到各相关专业科室就诊(两院区均可)。
3、经专业科室就诊并制定诊疗方案后,再次来院复诊的慢性病患者,如治疗方案不变,仅为延续原处方治疗的,可至慢性病门诊就诊(两院区均可);慢性病门诊医师仅延续患者原有治疗方案,不作更改,如病情变化需调整治疗方案的,需到各专业科室就诊。
4、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就诊收取挂号费,按慢性病门诊1元、普通门诊3元、专家门诊5元(含挂号费、诊查费)收取,患有多种疾病的慢性病患者就诊时当天只收取1次挂号费;60岁以上及扶贫“两免两减半”的慢性病患者不收取挂号费。
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广大患者谅解!
2020年12月29日